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银行字样使用情况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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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2日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银行一词的使用,对银行一词的主体范围,名称含义,整改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的通知》明确,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任何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但国际金融组织,中央银行,多边开发机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知明确,未经批准,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的全称和简称,商标名称,产品,企业和服务的名称,互联网网站名称,互联网用户账户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名称等。

通知明确,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银行字样使用情况的监控对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罚网络部门,电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含有银行字样名称的审核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保险机构如发现违规使用银行字样,应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对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主体,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为其业务系统开发提供技术支持,不得与其开展营销,推广等业务合作,提供授信,承销等金融服务时,需要审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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